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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: 首頁

主旨:公示送達被告泰順營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哲嘉之判決 正本一件。 依據: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 條第1 項、第2 項 公告事項: 一、本案是104年度訴字第1946號確認債權存在事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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